XIAMEN INTERNATIONAL CONTAINER TERMINALS LTD.
厦 门 国 际 货 柜 码 头 有 限 公 司
 
关于调整部分收费项目的函告
 

各船公司(代)、货主(代)、报关行、车队

    近期我司对原有部分收费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重新梳理。按现行口岸查验的规定,近年我司场内箱体移动次数明显增多,以致人工、机械、燃料、场地等各项成本大幅提高。我司按现行的各作业项目中产生的机械及人工操作环节重新核算,并依据交通部颁发的港口收费规则,将对部分服务费收标准做适当调整,以进一步提高码头的服务质量,促进港口集装箱业务健康发展。

    具体调整如下:
 1、海关人工查验箱的搬移费:调整为20F 198.00元;40F 297.20
    元。
 2、商检箱的搬移费:调整为20F 198.00元;40F 297.20元。
 3、H986机检收费:按其提供各项综合服务项目包干收费,包干费调整
    为 20F 218.00元;40F 327.00元。
 4、货方申请调箱门费:调整为20F 49.50元;40F 74.30元。
 5、出口重箱提早进场(码头截箱期前七天)收费:调整为20F 99.00
    元;40F 148.60元。

    以上收费项目调整自2007年 3月1日零时开始执行,未调整项目仍维持原收费标准不变。

    特此函告!敬请相互转告,谢谢支持与配合。

 

厦门国际货柜码头有限公司

2007年2月15日